北京限行尾号如下:
1、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3、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限号“4”和“9”。
1、限行时间:2023年02月19日至2023年07月21日、2023年08月11日起,工作日07:30-20:00(节假日除外)
2、限行区域:成都市: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3、限行规则: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汽车尾号限行,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石家庄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石家庄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限行。
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在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且未设定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在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为九十公里。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今天是2023年10月10日,杭州限行尾号是2和8。
10月9日起杭州将全面恢复常态交通管理措施。针对本地(含浙A区域号牌)及外地小型客车,延续亚运前错峰出行管理措施,即地面道路暂停错峰出行,快速路错峰出行保持不变。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00-9:00,16:30-18:30。
限行规则是根据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星期的方式实施尾号限行,星期一限1和9,星期二限2和8,星期三限3和7,星期四限4和6,星期五限5和0。
浙A区域号牌全号段禁止通行,限行区域是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限行时间是工作日7:00-10:00,16:00-19:00,需要提醒,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地面道路通行;亚运“急事通”功能关闭。
此外,非浙A蓝牌、新能源小客车,全号段禁止通行,限行区域是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限行时间是工作日7:00-10:00,16:00-19:00。
特别提醒,10月10日起“急事通”恢复原来功能,用于非浙A小客车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因就医、工作等特殊情况进入限行区域的申请。市民可提前通过警察叔叔APP、浙里办、支付宝APP搜索关键字进行申请。
针对货车通行,非浙A货车、浙A黄牌货车以及浙A蓝牌自卸货车三类限行货车,将恢复亚运前管理措施。确需在禁行范围内通行的,使用“货运导航系统”报备,并按照货导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杭州机动车限行时间违章处理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罚款。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罚款,扣3分。
3、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罚款。